對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有何要求?
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要做到以下幾點:
1.尊重和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尊重和維護憲法、法律賦予人民群眾的各項權利和正當利益,自覺同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作斗爭。
2.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經常深入群眾,了解群眾情緒,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的意愿和要求。
3.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關心群眾疾苦,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4.虛心向群眾學習。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善于發現群眾中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和宣傳群眾創造的有益經驗,在聯系和服務群眾的過程中吸取營養、經受鍛煉、接受監督。
5.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眾宣傳解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凝聚群眾力量。
基層黨組織應如何組織黨員做好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
基層黨組織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自身條件,組織黨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選擇適當方式,做好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
1.結對幫扶困難群眾。有幫扶能力的黨員要與困難群眾結成幫扶對子。既要立足于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又要幫助他們樹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強自立。
2.參加主題實踐活動。黨員要積極參加黨組織開展的以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的主題實踐活動,推行黨員承諾,有條件的黨員每年要承諾為群眾辦一兩件實事。承諾內容要切合實際,具體可行,履行承諾的情況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3.參加設崗定責活動。農村和街道社區黨員,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申報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辦法,選擇所在黨組織設立的聯系和服務群眾崗位,履行崗位責任,努力做好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黨員要積極參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動,義務參加黨員服務站(點)的工作。積極參加政府或社會團體組織的扶貧、支教、保護環境和關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務活動。積極參加幫助生活困難群眾的捐贈活動。
5.深入基層調研。各級領導機關的黨員干部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省部級黨員領導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個月時間,市縣兩級黨員領導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個月時間,深入聯系點和基層單位調研,特別要注意深入到艱苦地方、困難地方和問題多的地方,聽取群眾意見,走訪慰問困難群眾,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要堅持民主決策,把調查研究的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充分體現和維護群眾的利益。調查研究要講求實效,切忌形式主義。
6.做好接待群眾工作。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根據各自崗位職責,定期接待群眾,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包括信訪中反映的問題,能夠解決的要及時解決,受客觀條件限制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并協調有關部門創造條件逐步加以解決。
黨員領導干部在聯系和服務群眾的過程中,要注意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系,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鼓勵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不斷創新聯系和服務群眾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經驗好做法及時推廣運用到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工作中去。
【摘自《新時代基層黨務工作1000問》(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